沈恕戴上手套,忍着难闻的气味,逐件翻检那些内衣。我不好意思袖手旁观,只好在他身边蹲下来,强抑制着恶心,仔细查看染有层层污渍的被褥。
翻看后,发现这些物品上都未见血迹。如果确如三驴子所说,大董是在这里被人用重物打击颅脑致死,那么凶手或许在作案时做了充分的防护措施,或许大董不是在睡梦中被杀害的。
这时距案发时间已过去了半个多月,地面上的足迹已失去证物功能。而现场又没有尸体或凶器,我们只能寄望于发现血迹以证明这里确曾发生过凶杀案。
可是环顾四周,白墙、黑土、荒草、河流,沉默而苍凉,并不见大片的血迹。而试图凭肉眼在这么大范围内搜寻到溅落在现场的微量血迹,几乎是没有可能的。何况,即使幸运地发现暗红色的疑似斑点,我们也无法分辨它是人血还是动物的血,或者仅是某种色素沉着。
沈恕站在汩汩流淌的河水边发呆,眉头紧蹙,似乎一筹莫展。其实流浪汉大董失踪,除了他并没有其他人在意。在这世上无牵无挂的大董可能挪了窝,可能流浪去了别的城市,也可能病倒在某个无人的角落,自生自灭。
在我看来,沈恕无端来查证这起可能并不存在的案子有些庸人自扰,不过我还是不忍心看到他束手无策的样子,脱口道:“不然把局里警犬基地的血迹犬调来试试?”
沈恕经我提醒,眼前一亮,说:“已经引进两个月了吧?还没经过实战,也不知道实际作用怎样,不妨牵来试试。”说这话时,他紧蹙的眉头展开了,似乎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血迹犬又叫血迹搜索犬,是警犬的一种。楚原市公安局在这个领域是短板,直到两个月前才从国内某沿海城市的警犬基地引迸一只史宾格犬,同时引进一名经验丰富的训练员。血迹犬主要应用于三个侦查领域:一是搜寻山野、树林、街头的可疑血迹;二是寻找经过清洗、粉刷、伪装的室内血迹;三是协助警方在较大区域内搜寻带血的衣服、凶器等证物。
这次引进的是一只史宾格幼犬,没有实战经验,据训练员说,它在搜寻微量血迹和陈旧血迹方面还缺乏足够灵敏的气味反应;在分辨血迹的不同载体方面,比如血迹与草丛、泥土、铁器、砖石等物的混合气味,还需要加强训练。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我们不会动用这只史宾格幼犬。
训练员王保保带着血迹犬东莱来到小白楼后面。
王保保接到出现场通知时,颇为难了一阵,说血迹犬东莱还处于培训阶段,辨识血迹的能力尚不完善,现在出现场为时过早,一旦出现失误会破坏警员们对东莱的信心。可是经不住警犬基地主任的再三施压,王保保最后只好答应来试一试。
二亮和可欣也闻讯赶来,他俩暂时放下手头上的其他工作,专程来见识被传得神乎其神的血迹犬的真实本领。东莱受到这样密切的关注,也难怪训练员王保保有压力。
沈恕以大董留下的那堆破烂被褥为中心,画了一个直径约五十米的圈子,这是他根据三驴子的证词圈定的作案现场,他希望划定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帮助东莱提高鉴别血迹的精准度。
东莱才一岁半,黑黄相间的毛色,中等体型,两只耳朵又长又大,直耷拉到下巴上来。乍看上去,东莱更像一只宠物犬,一副惹人怜爱的样子。直到看见东莱的眼睛,才令人悚然一惊,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精光四射,活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武林高手的眼睛,可以明察秋毫之末。
王保保引领东莱到那堆破被褥前,让它细细地嗅那味道。东莱尽忠职守,从头到尾无一处遗漏,它低头嗅的时候,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声。
沈恕站得远远的,脸色沉静如水。我却紧张得大气都不敢出,唯恐弄出什么动静来分散了东莱的注意力。这个没有报案人、受害人和证人的“三无”案子,却让沈恕牵肠挂肚地重视,我相信他此刻的平静只是做做样子,如果他的鼻子和东莱一样灵敏,恐怕他早就亲自上去东闻西闻了。
其实,不夸张地说,沈恕在查案方面的“嗅觉”确实和东莱一样灵敏。
东莱投入战斗时的状态和休闲时迥然不同。它全身的毛发都奓起来,两眼熠熠生辉,鼻翼一张一翕,以那堆被褥为中心,向四周地毯式搜寻。
东莱首次出师,它的侦查结果是否精准可靠?能否作为立案或结案的依据?我心里没有一点把握。受到现场安静的气氛和东莱紧张的状态感染,我的手心都出了汗。
东莱在距离那堆被褥直线十几米的地方突然站定,冲着鼻子下面的土地狂吠不止。这里已经靠近河边,泥土潮湿,青草稀疏。
王保保轻轻地把东莱拉开,示意我们可以对这小片泥土进行勘查。
我带着兴奋的期待,小心翼翼地把这片泥土一寸寸地、掰开揉碎地筛检过,结果却大失所望,别说陈旧血迹,连一滴疑似血迹都没有见到。
我站起来向王保保和沈恕摊摊手,叹了口气。
已经安静下来的东莱像是读懂了我的意思一样,又扬起头狂吠,声音尖锐而急促,像是在催我继续找下去。
王保保也对这个结果不满意,黑着脸没说话。沈恕装作没看见他的黑脸,径直走向我,蹲下来说:“向下挖,说不定土下面有蹊跷。”
他戴上手套,用双手一点点地抠那泥土。我犹豫了一下,也蹲在他身边,帮助他向地下挖去。二亮和可欣见状,也围过来帮忙。
挖了许久,期间蹲得双腿酸麻,换了几次姿势,一双白色棉布手套的指尖处也磨出了小洞,才挖出一个两尺见方、深一尺多的土坑,可是除去湿土和砂石,一无所获。
二亮向可欣使个眼色,似乎对这么漫无目的地挖掘没有信心。我也有些泄气。从警以来,多么可怕、诡异、血腥或令人作呕的现场我都勘查过,但那些现场都有明确的目标,而现在,我越挖越感觉有些胡闹,甚至怀疑我们几个会不会成为局里的笑谈。
直到沈恕再次用力挖出一杯泥土后,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那把泥土混合着紫黑的颜色。是的,河边的泥土有些潮湿,颜色黑黄。可是沈恕挖出的这把泥土被什么东西染得紫中透黑,而土坑下面,有大片的泥土都浸染着这样触目惊心的紫黑色。
对于久经犯罪现场的我们来说,这种颜色再也熟悉不过了,这是鲜血,大量的鲜血与泥土混合后呈现的颜色。
我们惊喜过后,不约而同地转头去看东莱和王保保。王保保轻轻拍一拍东莱的头,目光中带着无比的爱怜和荣耀,然后笃定地说:“这是人血,我打包票,人血和动物的血,东莱从未搞混过。”
经测试,从泥土中分离出的血迹,折算成新鲜血液几近一千五百毫升。一个正常人流失这么多血液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将必死无疑。
从那堆被褥中提取到大董的体液和体毛,经dna比对,与泥土中血迹的契合度达到99.9%,可以确定这就是大董的血迹。
相对确凿的物理证据加上三驴子的证词,刑警队在此基础上正式立案,追查大董或其尸身以及凶手的下落。
东莱经此一役后名声大噪,楚原市刑警支队的每个侦查员都对它的事迹津津乐道,都说以后调查移尸案、藏尸案、抛尸案等等,将更有信心。
沈恕趁热打铁,接着对另外几名失踪流浪汉的栖身地进行搜检。马三、傻宝和储波留下的小窝里除去脏兮兮的被褥和衣物,并无更多的发现。小叶的栖身地点却和大董遇害现场类似,经东莱搜寻,找出埋在泥土里的大量血迹。
至此,侦查员们有九成把握,认定大董和小叶已经被人杀害。而马气、傻宝和储波三人,虽暂时无法确认其生死,但去向不明,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如果这五起疑似命案落实,同时也不能排除还有未被沈恕和三驴子注意到的其他流浪汉被害的可能,那么这将是极罕见的、骇人听闻的、专门针对流浪人员的连环凶杀案。
凶手是一人还是多人?作案动机是什么?
6
2014年11月2日。小雨。
楚原市两洞桥。
沈恕再次找到三驴子了解情况,三驴子却未能提供更多线索。沈恕提醒三驴子注意自身安全,并建议他暂时住进收容站去。但三驴子却不肯去,说住在外面更自由。
两洞桥下曾与马三同住的流浪汉还卧在那里,可惜他是个聋哑人,又不识字,我和沈恕用半通不通的哑语同他比画了半天,什么也没“说”明白,只好作罢。
倒是卖羊肉串的张丰乙远远地看见我们,就热情地打招呼。我东奔西走了大半天,又饿又乏,闻到羊肉串的香气,立刻挪不动脚,索性在小摊前的板凳上坐下来,开两瓶橘子汽水,递给沈恕一瓶。又让张丰乙烤五串羊肉串,多加孜然和辣椒。
沈恕不吃羊肉串,就向张丰乙询问两洞桥下流浪汉们的活动情况。张丰乙常年在两洞桥旁卖羊肉串,虽然他自己说不怎么留意流浪汉们的动静,但他十分健谈,话匣子一打开就滔滔不绝。不过他说来说去,都是眼睛底下那点事,并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沈恕听着就不怎么起劲。
张丰乙热情地给沈恕递上一串肉串。
沈恕摆摆手说:“吃不惯那东两。你曾经接触过警察行业?”
张丰乙一愣,说:“你怎么知道?”他这样反问,等于就是承认了。
沈恕说:“你说话时提到‘重点人口’和‘两劳释放人员’,那是警方常用术语,普通人说话时很少用到,老百姓的大白话是‘社会混子’、‘劳改犯’,所以你对警察这行一定有足够的了解。”
我见张丰乙佩服不已的表情,忍不住笑道:“在沈支队面前,一句话、一个动作都可能被他看出些蹊跷,我早就习惯了。”又对沈恕说:“我和丰乙是老邻居了。十几年前他家住在我家楼上,那时候他上高中,最人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警察,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父亲请教问题,特别刻苦好学。可惜由于身体原因,考了三回警校都落选了。”
张丰乙的神情有些黯然,伸出左臂说:“小时候淘气摔断了胳膊,找蒙古医生接的,长好以后总是伸不直。按说不影响正常生活,可是要考警校就差了那么一点。”说完举起胳膊抡了一个圈子,以示手臂功能正常。
沈恕叹了口气,说:“世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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