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应该是秦筝的弟弟叫秦华,不是亲弟弟,与秦筝一样,都是当年的老中医秦老爹捡来的孩子,可是秦筝却一直当秦华是亲弟弟,小说里写的是秦筝就算自己不吃不喝,也要让弟弟吃最好的,用最好的,现在的孩子大多都读不起书的,可是秦筝却送秦华去读书。
果然是真的,看着秦华这一身的穿着,秦筝确实很疼这个弟弟。
想到这里,简奚凝又想到了一件事儿,秦筝之所以对简奚凝一家恨之入骨,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秦华这个孩子,他被原主给害死了。
其实也不是故意,原主有一条很喜欢的丝巾,她拿到河边去洗,不小心落入水里,一下子就被水给冲跑了,她很着急,自己又不懂水性,看到在河边玩水的秦华,便让秦华帮她捡丝巾,还说捡回来了就给他糖吃。
秦华想也没想,就跳进河里,虽然他懂水性,可是只有七八岁的孩子,河水流的又急,到底是没能再上来……
想到这里,简奚凝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那件事情还没有发生,事情还可以逆转,她一定不会让这么小的孩子去捡丝巾的。
她又转念一想,秦筝既然这么疼秦华,她或许可以从秦华这里作为突破点啊,或许能拿下秦大佬。
于是她用格外甜美温柔的声音叫了一声,“秦华小朋友,还没有吃中午饭吧?要不要吃兔子肉?”
秦华刚才一直没有注意简奚凝,这会儿她一说话,小朋友眉头一皱,“兔子那么可爱……”
听到这话,简奚凝嘴角抽了抽,这个年代的孩子还有这么不知人间疾苦的?
是不爱吃肉?还是说秦筝给他的生活太好了?
然而,她还没有想完,就见小屁孩儿歪头想了一会儿,说:“应该红烧的最好吃。”
简奚凝:“……”
果然是她想多了,呵呵,呵呵……
她看着饭盒里的肉,正好是红烧的,她笑眯眯的将饭盒递了过去,“喏,就是红烧的,你吃吧。”
饭盒凑到鼻子跟前,那肉味儿就浓了起来,秦华咽了一口唾沫,虽然秦筝对他很好,可是秦筝却不怎么会做饭,他们一天在家里吃的基本就是水煮菜,顶多多滴两滴油,哪儿吃过这么香的肉啊。大风小说
他舔了舔下唇,却坚定的摇头,“无功不受禄,我不吃。”
简奚凝看着他那一本正经拒绝的模样,有些好笑,明明那么想吃的,看来秦筝把这孩子教育的很好。
“你吃吧,这是你哥的,我拿这跟你哥换工分的。”简奚凝为了让孩子吃的舒心,不得不这样说。
怎奈秦华一听这话,更加不吃了,他头摇的更坚定了,“那我更不能吃了,我哥每天那么辛苦才赚十个工分,我要是为了几块肉,就让我哥白辛苦,那太对不起我哥了,你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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