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暮是来公司开会的。
他刚从国外进修音乐回来,在准备回归舞台,作为阔别半年之久和粉丝的见面,他个人也非常的重视。
今天的会议,就是讨论演唱会的事宜。
周暮这次的新专辑里,除了唱跳以外,还有两首情歌,作为最后的压轴表演,他和团队建议,想要邀请小提琴家Strad来为自己做演奏嘉宾。
Strad前不久国内破天荒的那场演出引起不小的轰动。
周暮不怎么幸运,没能赶到现场去听,所以想要邀请对方来自己的演唱会,一定会成为经典。
这个想法过于奢侈,因为Strad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请得动的,不过周暮签约的毕竟是S.M,所以他寻求公司出面帮忙,让团队去和老板申请。
结果老板听后考虑都没有,直接给驳回了。
周暮很是郁郁寡欢。
迟念念小碎步跑到周暮面前,很礼貌又小心翼翼的开口:“周暮,不好意思,打扰一下!”
周暮看到迟念念后愣了愣。
尤其是,在她身后跟着的老板助理玛丽,用口型说着“老板娘”。
周暮很上道的喊,“老板娘好!”
听到爱豆这样喊自己,迟念念小小羞窘了下,厚着脸皮道,“周暮,能麻烦你帮我签两个名吗?我和我朋友都是你的木粉!”
听到老板娘竟是自己粉丝,周暮受宠若惊坏了。
周暮连连点头,“可以,当然可以!”
开玩笑,老板娘想要个签名哪敢不从!
周暮怕怠慢到她,特意去旁边的桌边,请她坐在旁边等,然后自己给她非常认真的签名。
身旁跟着的工作人员,都会随身带着周暮的照片。
他拿了两张,写前还特别细心的问,“老板娘,你那个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我给她特签!”
迟念念回,“她叫明珠,掌上明珠的明珠,她是一名警察。”
周暮说了声酷,然后特意标注了TO签,写了不少的祝福语,最后落款写了自己的大名和日期。
签完后,周暮又拿起另一张照片。
照片是他的舞台照,穿着演出服,手里拿着麦克风。
粉丝的种类很多,诸如最常见的颜粉,不过迟念念是他的事业粉,他的台风特别稳,每一个舞蹈动作都爆发力十足,所以觉得他在舞台上特别的帅气。
周暮道,“老板娘,你想我给你写些什么,尽管吩咐!”
迟念念就说随便都行,末了没忍住激动的说了句:“谢谢哥哥!”
哥哥是他们对偶像的昵称。
走过来的秦屿,刚好听到的就是这句。
秦屿:“……”
他头顶栗色的卷毛仿佛都彰显出破竹之势,声音幽怨,“迟念念,你上个洗手间要这么久吗?”
迟念念抬起小脑袋,惊讶,“你开完会啦?”
秦屿没好气道,“你想把我给饿死?跟我回办公室,我要吃饭!”
他上前就一把拉起了迟念念。
迟念念反应过来时,已经被他拉着往办公室走。
她的特签还没拿到啊!
看着被突然离开的老板和老板娘,周暮放下了手中的笔,沉思了片刻问身旁的人,“光哥,我最近没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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