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自己,父母也会蒙羞吧?大学毕业已经几年了,好不容易打拼起来的一番事业,难道要在这里断送吗?
一个邪念突然蹿上心头:不如在这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了她,也好一了百了。思及到此,唐澈上了车,前进倒车开了几个来回,直到亲自确定过那一滩烂肉没有了呼吸,他才安然地开车走了。
走了一段距离,唐澈却觉得越来越冷。夏季的夜晚他想吹点自然风,就没有开空调,可是现在这媲美零度的温度又是怎么回事?
一滴水滴在他的脸上,唐澈伸手擦掉,却只见一抹嫣红在他手指上,他僵硬地抬头,只见车底被血肉模糊的肉覆满了。
一张嘴巴在烂肉团中一开一合,“别那么绝情嘛,带我去看医生……”
“啊啊啊!”唐澈抱住脑袋在擂台上打滚,痛苦狰狞的神色反复交替,“对不起,你放过我吧!”
“没想到你们队长还有两把刷子。”散尔斯看着手表上唐澈的名字慢慢转变成淡红色,“不过一命抵一命,劝他适可而止。”
珊瑚瞄了一眼散尔斯,“博云自有分寸。”
肖北辰不耐烦地皱眉,“你好吵。”
少爷受到惊扰翻了个身,更紧地抱住肖北辰的脖子,肖北辰只觉得被一团毛堵得呼吸困难,把少爷扯下来扔进了衣襟里。
散尔斯傲娇地翻了个白眼,不屑地“哼”了一声。
那团血肉像是有生命一般糊住了唐澈的脸,唐澈手中的方向盘不受控制地转动起来,直直撞向了一旁的大树……
莫博云认真地看着已经昏迷过去的唐澈,吐出几个字,“你输了。”
两个成熟英俊的外国人把唐澈抬了下去,散尔斯走到莫博云跟前,一撩自己黑色的中长发,“一个人的失败,是他自己的直接结果。你看上去明明就是大脑简单的小白脸,竟然得意洋洋地凭借一些用经验买来的技能赢了我的队员。不过在我队里他也算不上是顶尖的好手,我一个小指头都能打败你。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散尔斯,征途队的队长,一个当代的名侦探。”
“324?好名字啊。”莫博云不怒反笑道,“你好,我是涅槃队长莫博云,一个当代的普通人。”
散尔斯了然地摸着自己的头发,“我们队先走了,毕竟有要紧任务在身,估计你们也接不到这类难度大的。你们队伍看上去挫是挫了点,不过没准还有点用。”
“这人脑袋有问题吧!”林雨森气呼呼地,“说话可真难听!”
“我倒是觉得毒舌外加嘴炮还挺可爱的。”珊瑚一脸欣赏。
莫博云毫不费力地打完了剩下两场,成为了这区的优胜者。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小兵们就围拢上来,动作粗鲁地把莫博云塞进红色的新郎服里,然后丢上马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带着他走了。
剩下四人一鸟目瞪口呆,半晌,程以寒才憋出一句话,“这董白也太tm饥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