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就在这里等一天吧。”陈锐说道。
“好。”
两人就在小溪边布置了营地,搭建了一个帐蓬,帐蓬底下铺上枯枝、干草,在枯枝、干草上面又铺上了毛毯。
即然决定在这里停留一天,两人下午有充足的时间,探索周围的丛林。
两人将背包放在帐蓬里,在帐蓬周围围上带刺的灌木,防止好奇心太重的野兽进入帐蓬中,然后轻装深入到丛林中。
现在是下午1点钟左右,离日落大概还有4个小时左右,两人需要在深入丛林中两个小时后返回营地。
陈锐带上了刀,带上了水壶,进入了茂密的丛林中。
丛林中的野生动物非常多,野猪,野鸡,猴子,各种鸟类,昆虫。
“嘉仪,快过来,小声点,慢慢走过来。”陈锐小声地喊道。
“好嘞。”
李嘉仪慢慢地走到陈锐的旁边。
“你看这是什么东西。”陈锐指着树上十几只鸟说道,树上的鸟有点像斑鸠,头部了和上体是蓝灰色,尾羽较长,2枚尾羽褐色,其余尾羽白色,翅膀灰褐色,带有不规则的黑色斑块,腹部至尾部为棕灰色,****暗红,有大白斑点,喉部白色,喙黑色,腿、脚红色。
“这是,。”李嘉仪几乎要惊呼起来了,要不是惊吓树上的鸟,李嘉仪早就惊呼出来了,不过,在李嘉仪的心里充满了惊喜。李嘉仪的爷爷是生物学家,李嘉仪从小耳染目睹,对树上的鸟有非常多的了解,鼎鼎大名的鸟类。“这是北美旅鸽。”
“对,正是北美旅鸽。”陈锐点了点头。
北美旅鸽,在生物界。鼎鼎大名,俗称旅鸽。是近代绝灭鸟类中最为著名的代表。
北美旅鸽生活在北美洲,曾经有多达50亿只的旅鸽生活在美国,美国拓荒者在荒野里赶着马车行走时遇到的旅鸽群遮住太阳达几个小时,每群可达到1亿只以上,‘旅鸽’的名字也由此而来,其英文名中的“ger”意为“从身边经过的人”。
在欧洲人来到北美大陆之前,曾多达50亿只旅鸽,到1914年。最后一只旅鸽玛莎停止呼吸,见证美国人的作死过程,也见证了一个庞大物种在人类的破坏,迅速灭绝,。
17世纪,欧洲人发现美洲大陆不久,旅鸽因为肉味鲜美,成为拓荒者的食物,旅鸽的噩梦开始了,。
大规模的商业捕杀开始,1805年的纽约,一对旅鸽卖两美分。旅鸽的肉由火车从美国西部运来,18世纪和19世纪美国的穷人往往除了旅鸽见不到其他的肉食。
19世纪40年代,美国的鸟类观察组织发现旅鸽的数量下降的速度太快了,他们决定想办法保护旅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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