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横了他一眼。“那大姐那边呢?她会放过我们吗?”
她笑,“周子安已经死了,我可没办法再变一个出来。你能吗?”
他没法回答。
“到时候送她跟希云去法国玩一次,我出钱。我会再给她买些上等的料子,也许再给她买两件首饰,她一辈子不就在乎这些东西吗?”她微微扬起头,冷漠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问,“你要送那女人去哪里?”
他走近她,“我向你发誓,我会让她远走高飞,绝对不会让她影响阿泰,对我来说,”他拉住了她的手,“你才是最重要的人。”
“你最好别让她再回来了。”她的口气软了下来。
她是真的在焦虑担心和着急。这是他们相识那么多年来,她第一次表现出对某个人特别在乎。因为是她的儿子吗?不知为何,他发现自己竟然有点妒忌阿泰。
如果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她会这样吗?他还真的没什么把握。
“秋宜,”她挣脱他的手,反过来双手抓着他的胳臂,“阿泰是你唯一的儿子,是我们唯一的儿子。你得尽快给巡捕房打电话!”
“你这么做,有没有想过梅琳的婚事?”
“现在阿泰才是最重要的。”
“玉清,现在还不能确定阿泰就是……”
“秋宜。”她没让他说下去,当他认真看她的时候,发现她的眼眶红了,自从嫁给他后,她好像从来没哭过,即使当年她母亲去世,她也没流过一滴眼泪,她一直是那么满不在乎,好像对什么都看透了,看腻了,可今天,他忍不住得多看她一眼。他过去只觉得她感情凉薄,任何东西都不会让她动心,他也知道,她为他娶二房,不是大度,只是为了摆脱他,但今天就好像是淡泊的水墨画被染了颜色,他忽然发现她原来也是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他觉得她很美,“只有让上海巡捕房的人拖住唐震云,阿泰才能脱身……我求你了,秋宜……你是他父亲……”她低声道,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掉了下来。
在那一刻,他忽然作了决定。
“我知道怎么做了。”他道。
她霎那间泄了气。
他用手替她抹去脸颊的泪水。
“你别担心,我会把事情办好的。”他低声安慰她。
她点点头。
他顺势将太太揽在怀里,她非常温柔地靠在他身上,她的嘴唇近得几乎亲吻到他的脖子。他感觉晕乎乎的,他跟这个女人结婚已经二十六年了,而她从来就不算什么大美人,也许她只称得上清秀。她十七岁嫁给他时,还扎着辫子,可现在,跟四十三岁的她拥在一起,竟然有种新婚的感觉。他从未真正认识她。他想。
他还记得,当年第一次在朋友家里看见她时,她才十六岁,她不像别的女孩那样羞涩,即使他挑逗她,她也只是淡淡地笑,她没有脸红,也不惊慌,更为重要的是,她从没仰视过他,跟她在一起,他觉得他们两个是平等的。她让他感受到一种别的女人从未给过他的感觉,那是一种美好的久远的,用金钱无法买到的感觉,那就是“恋爱”的感觉。
他离开妻子的房间后,又想起了张慧真。忽然之间,他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会被这小女人吸引了。虽然他猎艳无数,但过去他从未意识到,也许他只是在这些女人的身上寻找他妻子的影子,那个总在他身边,却让他觉得无比遥远的女人。
他想,如果她允许他进入她的生命,让他干什么他都愿意。何况只是牺牲一个小小的唐震云?
如果唐震云已经把这栋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查过了,那是不是意味着那包烟土已经被运出夏宅了?夏英奇独自在房里思考这个问题。之前的那杯茶好像很提神,原本下午她总得小睡一会儿,可今天,她却丝毫都没有睡意。
听说离主楼不远的地方有一堵墙倒了一部分,她打算去看一下。
等她信步走到那里时,忽然听到客厅门口一阵喧哗。她回头一看,居然是两个男人架着唐震云在往外走。
“这一定是误会!这一定是误会!”唐震云大声道。
“是不是误会,等回去再说。大家都是混这口饭吃的,我们也不会为难你的。”
那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四平八稳地说。
“现在看起来,当时的情况,你的确有嫌疑。”另一个说。
她走过去想看个究竟。夏秋宜就站在客厅门口。
“对不起了,小唐。有些事我的确想不明白,我觉得你还是先洗脱自己的嫌疑再说。”夏秋宜彬彬有礼地说。
那两个男人已经带着唐震云走出了几十米,听见夏秋宜的话,唐震云回转身朝他笑,好像在说,“得了吧,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这时,他忽然看见了站在大树下的夏英奇,一抹羞愧在他脸上闪过。他随即转身朝前走去。
也许是之前哥哥的话起了作用。今天,她竟然忍不住打量起他来。事实上,她好像从来没有好好看过他。过去是因为害羞,不好意思正视他,后来因为弟弟的事,她太过愤怒,虽然看着他,心里却完全没有他,而现在,她已经不想再看他了,对她来说,他只是敌人,唐家的人,仅此而已。
她看着他,禁不住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那次纯粹是偶然,她和他在街上碰到,结果没说两句话,他就突然朝她身后跑去,等她反应过来后,才发现原来他是在追捕犯人。那个犯人的模样,她现在想来仍会汗毛直竖。那人高出他大半个头,身材魁梧得就像一堵墙,满脸胡楂,眼睛大得像铜铃一般,他们两人当时就在街上厮打起来。她一开始还为他捏把汗,想着要不要上去帮忙,偷袭那头蛮牛,可没想到,他只用了几分钟就把那人制伏了。她还记得,他当时一边搜索犯人的口袋,一边还跟她说话。
“他是开肉铺的,杀了他弟弟一家后就一直逃在外面,想不到今天让我遇上了……”他笑着从犯人的口袋里拿出一把弯刀来,“想不到,你还留着它呢!”他用那把刀拍了一下犯人的脸,犯人发出一声野兽般撕心裂肺的吼叫:“我操你妈——臭警察——”
她吓得禁不住后退一步。
“别怕!他的腿折了,伤不了人了。”他道。
这时,她发现他的脸上有一块淤青,嘴角还在流血。她连忙掏出手绢递给了他。他却摇摇头,“别把你的手绢弄脏了。”接着,他用袖子擦了擦嘴角。那时,她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他虽然不算英俊,但跟那些油头粉面的男子不同,他自有一股军人特有的粗犷的男子气。那天他走的时候,她发现他穿着长筒皮靴。那时她想,皮靴可是比布鞋硬多了,只要稍微用得力,也许就能一下子踢断对方的骨头。后来几天,那双皮靴多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意识到,她可能已经喜欢上了那个穿皮靴的男人。
从小到大,她一直盼望能找一个有能力保护她的男人,因为哥哥太软弱,弟弟太小,父亲又年迈。在三个不中用的男人身边生活,她常常觉得力不从心。但之前,她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直到唐震云出现,她才发现,她只不过是想找个会打架的男人。如果没有这件事,她想她恐怕不会那么快就答应这门亲事。
当年,她也曾迷恋过他,也曾经为他织过围巾,但现在,无论他有多好,他都是她的敌人。有时候,当她想起过去的事,她就会忘记他姓唐,所以她得不断提醒自己,他是她的敌人,是她哥哥的敌人。
然而,当她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还是忍不住会心痛,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们没有多少机会深谈,他又有一大家子亲戚,她有时候还是觉得他生活得比她更艰难更孤独,虽然他是男人,她还是感觉,他们俩之间,是她抛弃了他。
周希云满脸惊慌地从客厅里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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