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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奇遇连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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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恨天感受完自身的变化过后,顿感自己的肚子好饿。经过几番大战下来,更准确的说,是经过几轮的胖揍,离恨天消耗了太多的能量。

    现在的离恨天需要补充一番能量,不然离恨天真的有要饿昏过去的感觉。

    这是第二次让离恨天感到如此饥饿,上次还是在离恨天刚进入十万大山的时候,险些就饿死在大山之中了。

    吃一堑,长一智。离恨天对于如何抵抗饥饿,自是有一套自己理论,那就是多多储备食物,俗话说的好: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离恨天自汾城过后,每经过沿途的村镇小店,都要大肆狂买一顿。各个镇子的特产,只要离恨天看上的,都会买一些,品类众多,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毕竟现在的离恨天可是一个有钱人,自是不会在乎这点花销。但所买的东西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都是食物。

    离恨天也不怕买这么多食物会变质,因为有太极神石这个天然保鲜法器。内部时间静止,放进去的时候什么样,取出来还是什么样。

    只见离恨天从太极神石中取出一大块驴肉,又取出烧饼,夹着驴肉吃。更神奇的是,烧饼还保持着刚出锅的状态。

    光有吃的还不行,还得有喝的。如果你以为离恨天喝是琼浆玉酿级别的好酒,那你就大错特错。

    因为离恨天现在还不太爱喝酒,所以离恨天喝的是清水。如果我说水是天然的琼浆玉液,你可能会不信,其实连我也不信。

    不过现在的离恨天感觉水可比酒好喝多了,比那些所谓的琼浆玉液都要好喝。

    而闻到肉香味的犬犽也是飞奔向着离恨天而来,已是顾不上放马了。马儿似乎也已经吃饱了,竟跟在犬犽身后也跑了过来。看来犬犽和马儿相处的还不错,竟成为了伙伴。

    看着一人一犬吃东西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一人一犬莫非都是饿死鬼投胎,这吃起东西来可谓是风卷残云,不一会的功夫就把磨盘大的一块驴肉消灭掉了。

    当然,其中大部分都被犬犽吃掉了,这下就是连我也不好意思再说离恨天剥削犬犽,这货也太能吃了。

    这也就是现在财大气粗的离恨天能养的起,如果放到平常人家,只怕不出一个月就把家底吃空。

    吃饱也喝足的离恨天骑着马儿,带着犬犽接着向着青梅镇的方向赶去。

    离恨天也给马儿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名为飒露紫。这飒取自飒爽英姿,因为离恨天感觉自己骑在马儿奔跑很是英勇威武,而马儿跑起来也是让人感觉豪迈矫健。

    而露紫两字,则是因为马儿在红彤彤初升的太阳照耀下,竟呈现出淡淡的紫色。(实际上这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坐骑名字。昭陵六骏中的飒露紫,1914年流落海外。国家衰落之时,连自家的东西都守不住,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离恨天骑着飒露紫一路狂奔,犬犽也是追随着离恨天狂奔而行。

    难怪犬犽吃的那么多,这消耗也大,自然是要多吃一些。当然,如果不是因为需要赶路,恐怕犬犽可以吃的更多。

    离恨天经过几个月的赶路,终于快要回到青梅镇了。

    只见离恨天望着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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