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后……
外面太阳高挂,明媚如春,室内却阴暗无比,微弱的光影下,一具美好的身子暴露在空气中。
虽然浑身都是青青紫紫的痕迹,却无法遮掩皮肤的白皙。
洛菀侧着脸,趴在床上,浑身如被车轮碾过,连手指都抬不起来,心里的恨意如疯长的野草,越来越浓烈。
眼里再不是一贯的平淡无波,脑海里,全是男人离开时嚣张的话语,“女人,没有什么是我凌天宸得不到的!以后乖乖听话,少和其他男人纠缠不清,免得自找苦吃!”
呵……原来如此……
洛菀终于理清思路,就因为别的男人与她交好,他就把火发到她身上了?
原因就是,他给她冠上了他女人的名号,就再也容不下,任何男人的接近,因为,那是对他高贵尊严的挑战!
明明他才是施暴者,却仿佛,这是她罪有应得一般?
他一身干净地走了,留下她浑身污秽地承受这一切!
而他,却还嫌她不够听话?
她还能怎么样?
难道如他所愿,被强女干了,还要积极配合?!
手指不自觉捏紧,将床单纠结在一起。
心里,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凌氏企划部经理室。
桌前,一脸坚定的女人,面色有些苍白,却依然礼貌性地勾着微笑。
桌上,一封辞职信静静地躺着。
经理的眼里流露出一丝惋惜,这个姑娘,人长得漂亮不说,工作上也很勤奋,虽然加上今天,两次无故旷工了,但除此之外,那简直就是典型的劳动模范。
关键是人也聪明,有很多不错的想法,而他们企划部,最不怕多的,就是有想法的人了!
虽说凌氏的员工素质都特别高,但人才嘛,多多益善才是正道理!
按理说,凌氏应当是很多年轻人争破头皮,也要抢着进的,可这个姑娘,怎么宁愿负着十万违约金的代价,也一定要离开呢?
要知道,十万,对于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数额可真不小了~
“洛菀,你想清楚了?如果遇到什么困难,可以说出来,大家一起想办法呀,也不至于辞职啊。”
洛菀感激地朝经理低了低头,但却依然坚定,“谢谢您的照顾,不过,我已经决定了。”
的确,十万,对于现在的她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可是,她没有别的选择,她做不到,把沈昊宸的脸,安在强女干自己的人身上!
“经理,如果没别的事,我就不打扰了。”
洛菀离开经理室,收拾好东西,便离开凌氏的大楼。
下午,来到陵园,手里捧着一束开得正艳的紫菀花。
紫菀,洛菀,或许真如沈昊宸曾经所言,父亲当初给她起这个名字不光是为了追忆因难产而去世的母亲,更是希望她也能如野生的紫菀一样顽强吧?
看着照片上恩爱的父母,洛菀忽然很羡慕。
他们,在下面会很幸福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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