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马光与王安石,有人倒,有人挺,公平地说,用心皆是很良苦,但皆办错了事,严重一点,他们是宋朝走向衰退的罪人,远胜于治平时的韩琦与欧阳修。
但郑朗还是很感谢这个学生。
王安石变法让他吸收了许多有益的一面,例仓法、农田水利法,坑矿的二八分制,不过郑朗将它变成三七分制,朝廷受益更大。免役法与保甲法也是从史上的免役法与保甲法进行改良过来的。
第一次改革,改的是体制,与王安石变法无关,新商税法更无关,但裁减官吏,却也是借鉴了王安石与宋孝宗的一些措施。
第二次改革,改的是军制,团制度与选拨制同样与王安石无关,裁兵多少也借鉴了一些。
下面第三次改革大多数与王安石还是无关,还是监鉴了坊场河渡钱制。
王安石看完,又重新看均输法与市易法。
自均输法出现后,变法就开始遭到大家反对,但王安石遭到反对的非是均输法,第一是青苗法,第二是市易法,第三是免役法,第四是保甲法。因为发运司供给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病,发运司权限不大,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京师诸库存储以及各项物质的雷求,又无掌握诸路上供物品的权力,导致供求脱节,形成严重的浪曹。
均输法就是针对这一时弊而去的,加强发运司的权限,让发运司总揽东南六路(两荆、两江、淮南与两浙)财赋,兼管茶盐酒矾税收,将权利集中,管理集中,又能周知六路物资生产与京师需求的情况,机动地向民间购买一些物资,一可以满足京师供给需要,二可以为朝廷谋财。
主要是粮食以及一些百姓的生活日用品,并不是所有商品,因此朝廷从内库拨出的资本乃是五百万缗钱与三百万石米。
侵害了一些商人利益,但不严重。
而且它并非创举乃是祖宗之法的籴买制与折变制的沿用与扩大化。
故初执行时反对声音很多,可执行后反对声音越来越小。
在仁宗朝不行的,危机没那么重,更没有取得支持的空间,此时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郑朗担心的是后面一法,市易法!
其实也执行了,乃是在渭州执行的当时郑重地与赵祯一再申明,只能在渭州特殊的情况下执行,就是渭州也不能长久执行,不然就会产生不好的后果。
何谓市易法,史上执行时有很多措施,实际简单一点说,就是国家开办的一个超级大买办公司,史上资本有多少前后投入达到一千两百多万缗钱,唐朝的半年国家总收入,契丹的两年多国家总收入西夏还不知多少年国家总收入,做为资本,涉及到各个商品领域,国家一插手就是垄断的,后世也许地球人都知道一但垄断,意味着就是暴利,但是否赚了钱?
赚了,十五年利息九百万,失陷七八百十万缗,实得一百二十万缗一年不足十万贯,那么大规模,不知道得罪了多少权贵,动用了多少官吏,一年所得还不如一家樊楼所得!
王安石将奏折传递下去,问:“郑公难道它不对吗?”
郑朗道:“不急,我先说条例司。祖宗法制,政军财分治,以免产生权相,但因此分治,有诸多不便,以至富弼曾一度在庆历战争时要求两府联手。若有明君,宰相又能力,例如仁宗,宰相又是吕夷简与庞籍,相权集中,政令会更加通畅。但若是唐明皇晚年,李林甫之流呢?”
这个很关健。
王安石就曾在韩琦基础上,进一步将相权集中,改革容易了,司马光上台,相权集中,废法也容易了,然后一批批来,再改再废再改,直到蔡京,一切结束,一起逃到西湖边直把杭州作汴州。
赵顼眼中也闪过一丝警觉。
他与高滔滔对郑朗最欣赏的地方,不仅是理财本领,还有不贪权,主动分权。皇权可以让出一部分,但相权也必须让,否则皇室地位就会很危险。
郑朗又说道:“我朝制度与唐朝不一样,立国时久,已自成系统。介甫,你用心是好的,让两府兼管着财权,以利于第一时间调动。但因为这一撬动,会带动一系列制度的倒塌。先说两府,你提议让东西两府参与,西府仅有军事权,与民权无关,与财权无关。西府插足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早迟这个财权必集于东府。东府就这么几个相公,不可能让宰执一一参与,按照制度只能归于司农寺,司农寺与三司峙立,结果无用置疑,因为身后是东府,三司迟早被架空,失去存在意义。既然没有作用了,国家不可能留下一个雍肿的庞大机构存在,早晚裁去。一旦三司裁去,东府又有诸多不便,朝廷只能恢复唐朝的三省六部体制,重新恢复户部职权。”
曾公亮等人额首,这不是假若,细细推理,是谓必然。
“唐朝户部职能没有问题,在我朝就会出现许多弊病,如自国初就存在的内库机制,还有朝廷的一系列钱物系统,御前钱物,诸局所钱物,取索支用,各不相照,原先三司的存在是形成一些掣肘与浪费,冗慢政事处理能力,可因为有三司这个du li机构的存在,能兼顾四方。放在户部,我朝已权空的户部能行吗?户部不能制,利权一分,用财必无节制。难道再来一个制度重组,彻底地恢复到唐朝时那种机制,包括内藏库也撤消了?陛下,你让不让内藏库撤消?”
“哈哈!”赵顼不知怎么回答,只能干笑两声。
这个问题是几乎大多数史学家忽略的严重问题,事实它确实就存在了,其他变法或者有好有坏,但在这个条例司上,王安石变革带来了一系列恶性循环。
“实际前年改制,强化各司各部职责所在,就是针对冗政而去,提高处理政务的效率,让政令畅通对祖宗家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三司是有一些弊端,条例司也有它的有益一面,但不能牵连到两府,必须保持三司的独理财机制。若嫌冗政与浪费可以将三司勾院(掌三部金谷百物出纳账籍)、都磨勘司(验勾三部出入)、都主辖支收司(掌已支未除物官物,籍报有司对除)、拘收司(支收财利未结,籍其名件督之)、都凭由司(覆视部支官物无虚谬)、开拆司(富敕诸州申牒,以放勾凿催驱受事)、发放司、勾凿司(勾校三部账薄)、催驱司、受事司、衙司、三司推勘、勾当诸司集为一部,再次进行整合,以便最大限度铲除三司内部滞政,财政不明现象。但它只能在三司内部进行。”
吴充道:“这个倒是可行之策。”
也不能将王安石所有提议全盘否定三司部门太多了,除了上面的三司总辖,还有三部,每一部下属又有许多官员,再加上十几个掣肘监督的诸司,纵然郑朗进一步明确各司职责,仍然让人头昏脑胀。
这就是宋朝进一步的掣肘架空重叠结果,三司成立后自宋太宗到仁宗陆续塞了许多司进去实际这十几个司有许多司许多权利是重叠的。
郑朗改制,依然让宋朝机构分权,但一边在分一边在明确,在分的大前提下进行最大限度的集中,以减少冗政与冗官。
不过若是将这十几个司归于一个部门,就要动大手术了。
赵顼思考了一下,道:“准,王卿,你拟一个策子上来。”
最少比将财权又重新划到中书要好,但还是交给了王安石处理。
“喏,”王安石答道,又问郑朗:“郑公还有呢?”
“若是均输,所动商品不多,倒是可以协商,若是市易,那是万万不能。”
“为何?”
“新商税实施会增加几何?榷茶几何?”郑朗不答,反问了两个问题。
赵顼有些蒙看着郑朗,郑朗拿来笔墨纸砚,写了一行字,递给赵顼。赵顼不解地看了郑朗一眼,先行起身,奔向后宫。王安石在沉思,郑朗薰陶未必不起作用。
起的,只是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士大夫,看到国家窘迫如此,心中发急,这才抛出条例使与类似均输法、市易法的想法。
只想了一会儿便明白过来。
郑朗将免役法改良后,造就了一些中小商人的崛起,还有其他一些善政,治平仅三四年光景,破坏的主要是国家财政,民间财政有伤害,不大。随后朝廷颁旨,承认了以前的欠付。中间还有一个关健,那就是银行,有了银行的低息借贷功能,进一步造就了商业繁荣。实际就是没有新商税法,若吏政清明,政令通畅,征到一千七百万缗也不是难事。也就是新商税法仅从大户权贵手中咬下两百万缗左右的税钱。若钢监发展起来,甚至不及钢监三百分之一的市值。为了安抚这些人,钢监一半股契一文不取,让出去了。况且还有以前数监,给这些权贵们带来多少收益。
就是这两百几十万缗,却遭到强烈的反对声。
但改革嘛,必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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