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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档案(第3、4季)_分卷阅读_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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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全力找到这个罗哲。”韩印凝了下神,语气坚决地冲陈海峰说,“明天把那个孙鹏带队里来。”

    “抓孙鹏?为什么?”陈海峰诧异地问。

    “我怀疑当年在兴发旅店点着床铺的不是孙鹏,而是……罗哲!”韩印拖着长音强调道。

    “怎么会这么想?”顾菲菲也不解地问。

    “咳,我明白韩老师的逻辑了。”艾小美轻拍了下额头,提高音量抢着说,“孙鹏是同性恋,而罗哲不一定是,孙鹏有可能那晚趁着罗哲喝醉酒把他强奸了,罗哲清醒过来一时赌气才点着了孙鹏的衣服和床铺。孙鹏怕恶行暴露,便谎称点火的是自己,罗哲虽有口难言,但却从纵火中感受到报复的快感,也无形中成为他在日后应对挫折的一种方式。”

    “可是这种观点与案情特征是相矛盾的呀。”杜英雄提出质疑说,“从犯罪心理层面说,火几乎是最难掌控的凶器,长期以此作为攻击手段的犯罪人,不会在乎被害者是什么样的人,所以大多数连环纵火案,犯罪目标都是模糊的,尤其咱们现在的案子也是这样显示的。而照刚刚的逻辑,孙鹏对罗哲来说是一个明确的报复目标,就算盲目的纵火可以用移情杀人来解释,也没有以群体来替代个体的案例吧?”

    “说得没错,理论上确实如此,不过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罗哲是凶手,他心理的成瘾性,也许并非来自报复孙鹏的心理需求呢?”韩印顿了顿,进一步解释道,“我先前说过,旅店对凶手来说是有象征意义的,那么旅店对罗哲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是屈辱与快感的交融体。也就是说,罗哲在兴发旅店被孙鹏强奸的经历,既让他万分屈辱,但隐隐地,他心底还是感觉到一种性快感。性对人类来说是本能需求,罗哲当然也不例外,可是当性与屈辱感交织在一起时,对性的渴望就会让他从心底滋生出罪恶感,进而会拼命地压抑自己的性欲望。久而久之,焦灼反复,病态心理的形成似乎对个性内向的罗哲来说,恐怕是难以逃避的。”

    ……

    会议室中你一言我一语正说得热闹,窗外隐约传来一阵消防车警报的声响,原本都还算轻松的几个人面色立即凝重起来,似乎都有不祥的预感。果然,没过多久,陈海峰的手机便响了……

    第五章焚尸惨案

    火情并不严重,韩印和顾菲菲等人赶到时,已经全然没了火的影子,甚至连消防车都撤离了。

    现场位于江华市液力机械总厂的老厂区内,因整体搬迁,该厂区已荒废多年,现如今杂草丛生、荒芜冷落,一条灰白的水泥小路隐没于野草间,在月光的映照下时隐时现。小路的东边有几排破败不堪的厂房,火其实只集中烧在这其中的一间厂房里而已,并未蔓延出来。

    临时架起的照明灯,将现场照得一片明亮。该厂房有近千平方米的面积,屋顶高度相当于正常房屋的两倍,里面空空荡荡的,中间没有任何隔断,只有几根水泥柱子支撑着房屋框架。空气中有很明显的肉被烧焦的味道,地上遗留着早年工厂生产沾染的黑色油迹,没有想象中高压水枪灭火造成的积水。大致在厂房中心位置,一根方形水泥柱上,靠着一具如黑炭般的躯体。

    准确点说,死者是被一条粗铁链绑在水泥柱上的,韩印数了数——铁链总共绕了五圈。从身材和器官上不难判断是一名男性,头发被烧光了,容貌已无法辨认,身上的皮肤基本呈炭化状态,没有衣物纤维附着迹象,说明死者被烧着时是赤身裸体的,而尸体脚边的一堆黑色灰烬,应该就是其被扒下来的衣物残骸。更慑人的是,死者右上腹被剖开,在火的作用下,形成一个黑洞,里面的肝脏被整个摘除,在离尸体七八米远的地方,顾菲菲找到了这块肝脏并装到证物袋中。在尸体脚边,除了有几摊斑驳的血迹,还有一个被烧焦变形的大塑料瓶,单用鼻子闻就能闻到里面有一股汽油味,初步证明凶手使用的助燃剂与先前的案子一样——是汽油。

    陈海峰针对一系列相关情况做过了解后,冲围在尸体前观察的韩印和顾菲菲介绍道:“报案人是对面高层住宅楼的住户,大概在21点40分,他在家里上洗手间时,从窗户上看到厂房里有火光蹿起,便拨打了火警电话。至于犯罪人,报案人表示并未看到。消防队方面说,他们赶到这里时是21点58分,当时火基本已经灭了,只剩下冒着烟的尸体,由于房屋结构和建筑材料不利于燃烧,故火势没有蔓延。随后,他们对现场仔细做了勘查,确认没有任何起火点后撤走了消防车。先期赶到的巡警询问了围观群众,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线索。另外,工厂大门上的铁链锁是被专用工具剪断的,想必犯罪人是有备而来。”

    “肝脏是用锐器切除的,切口有比较明显的生活反应,应系死前切除。”顾菲菲扬了下手中的证物袋,另一只手又指向死者的嘴巴说,“嘴角边有熔化的胶带附着物,表明死者被烧着时嘴巴是被胶带封着的。还有地上遗留的血迹,从形态上看属于飞溅型的。所以我刚刚说的这个问题很明显,至少在剖开腹部的瞬间,死者还活着,至于更进一步的信息,还需要解剖尸体之后才能确定。”

    “凶手够狠的,多大仇啊,要这样报复?”陈海峰撇了下嘴,叹道,“用火这么一烧,死者身份难查,估计是熟人作案。”

    “铁链捆绑,扒光衣服,活体摘除肝脏,全身浇满汽油焚烧……”韩印沉吟了一下,说,“如果只是追求报复和毁尸灭迹,不会这么复杂和高调,我感觉凶手杀人有很强烈的仪式感,应该有相当严重的病态心理。”

    “同样是用汽油纵火杀人,跟咱们查的案子会是同一个凶手吗?”杜英雄在现场周边转了几圈,回来正好听到众人的对话,便问道。

    “现在还很难判断。来之前的会上我说过,先前的一系列纵火案,与孤独感和性压抑有关,而眼前这种带有杀人仪式的作案方式,通常凶手都是受使命型心理驱使的,认为除掉某种特定对象是自己的使命,所以从犯罪心理动机层面来说,可以肯定不是同一个凶手。”韩印抬眼扫了一圈在场的人,话锋一转说,“不过我自己有种直觉,案子之间也许是有关联的,不然怎么会那么巧,在江华的地界,犯罪人都喜欢用汽油纵火伤人呢?”

    “我觉得还是谨慎点,尽量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周全,眼下罗哲是最大嫌疑人,也别等明天了,赶紧现在就去找找那个孙鹏,谁敢保证这个被烧焦的人不是他呢?如果罗哲和孙鹏之间的恩怨咱们判断准确的话,那先前他纵火烧旅馆的动作不能排除属于移情作案,也许都是为最后烧死孙鹏做预热的!”顾菲菲拿出组长的架势说。

    “好,我亲自去。”陈海峰话音落下,便招呼了几个手下一同离开。

    陈海峰带队火急火燎地赶到孙鹏住处,发现这小子安然无恙,只是被重重的敲门声从睡梦中惊醒的他,一时之间有些发蒙,晕晕乎乎地便被带到刑警队。

    对孙鹏来说,警方在深夜传唤他的架势,跟韩印白天与他接触的姿态是截然不同的,这已经给了他极大的心理压力;加之深夜时分,处于习惯性的睡眠生物周期,无论是大脑中的防范意识,还是意志品质的坚韧性,都相对比较薄弱,所以问话只进行了几个回合,他便老老实实交代了罪行。他承认:投宿在兴发旅店那晚,他强奸了醉酒无力反抗的罗哲。他的衣服和床铺也不是他无意间点着的,是罗哲因遭到羞辱,气愤不过,有意点的火。

    孙鹏的招供,可以说印证了韩印先前的一部分思路——兴发旅店强奸事件,作为一个刺激性因素,导致了罗哲首次针对旅馆的纵火行径。当然,这并不足以印证,罗哲就是警方要抓捕的连环纵火犯,所以韩印才要见见他的母亲,对于他的成长经历和背景做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从而比照犯罪侧写进一步确认他的犯罪嫌疑。

    次日上午,罗哲终于有消息了,准确点说,只找到了他的母亲。

    办案组警员从他母亲那儿了解到:罗哲父亲早年病逝,母亲带着他与一位公务员再次组建家庭,罗哲与继父相处得不好,所以时常不在家里住。罗哲实质上很早就从深圳回到江华了,不过他在外面租房子住,只偶尔回家看看,具体住在哪儿,他母亲也不清楚。他母亲还提供了一个手机号码,但拨过去,对方语音提示已经关机。

    接到前方专案组警员反馈的消息,韩印和陈海峰立即登门拜见罗哲的母亲,先是轻描淡写地说找罗哲帮忙查个小案子,对她做些安抚,随后才转入正题:“冒昧地问您,罗哲父亲是在他多大的时候去世的?”

    “他爸走的那年,小哲才3岁,还啥也不懂。”回忆起旧日伤心事,罗哲母亲眼圈微红,“当时我哄他说爸爸出远门了,要是他能天天听妈妈的话,不哭不捣蛋,爸爸就会带着礼物回来看他。”

    “那时候您应该还上班吧?罗哲谁来照顾?”韩印连续发问道。

    “两边老人都有病,孩子基本就是我一个人带,白天放在厂托儿所里,下班我再接回家,再大点,读书了,他就自己上下学,我实在太忙,没工夫管他。”罗哲母亲说。

    “那他个性是不是挺内向的?”韩印问。

    “对啊,当时我们住在厂家属大院,院里的孩子知道他没有爸爸,总欺负他,逐渐地,他就窝在家里不愿和那些孩子接触了。尤其,当他从我口中印证了那些孩子说他爸爸已经死了的事实,整个人就更不爱说话了。”罗哲母亲说。

    “罗哲小时候应该有过玩火酿成灾祸的经历吧?”韩印问。

    “你怎么会知道?”罗哲母亲诧异地眨眨眼睛,使劲点着头说,“那年小哲上小学四年级,家属院里有邻居养了一只下蛋母鸡,有一天邻居取蛋时发现蛋碎了,凑巧小哲刚刚经过鸡舍,邻居就偏说是小哲把蛋弄碎的,吵吵嚷嚷地把孩子一顿骂。这孩子也不会反驳,只一个劲地哭,后来那邻居自己的孩子承认鸡蛋是他弄碎的,事情才算完。可没承想,当天半夜小哲竟然放了把火,把鸡烧死了。”

    家庭不健全;被母亲忽视;被周遭同龄孩子欺辱和孤立;个性内向;少言寡语;年少时有纵火经历。问话到现在,罗哲童年的经历和个性特征,与韩印在侧写中对未知犯罪人的剖绘,简直是一模一样。韩印心中不免一阵鼓舞,加快语速问道:“罗哲现在租的房子,您真的不知道在哪儿吗?”

    “真的不知道。”罗哲母亲摇了几下头,有些尴尬又带些伤感地解释说,“这孩子和他继父一向不对付,两个人对彼此说的话都特别敏感。小哲从深圳回来那天,他继父随口问了几句他在深圳的情况,他当时可能觉得话里有嘲讽和揶揄的意思,就和他继父吵了起来,之后摔门走了。从那天起,除了过年回来一趟,还有我生日回来一趟,就再也没回过这个家。咳,其实也怪我老伴,孩子能回来就说明在外面生活得不如意,他偏要多嘴问。”

    “他当时情绪反应特别激烈?”韩印追问。

    “对,我咋拦也没拦住。”罗哲母亲说。

    “您能记起那天的具体日期吗?”韩印再追问。

    “小哲从深圳回来之前跟我说了回来的日子,当妈的总是特别在意孩子的事,你等一下,我在皇历上记着。”罗哲母亲说话间起身,走到卧室里,不多时出来,手里拿着一本皇历本,翻了翻递给韩印,说道,“喏,这是去年的皇历本,我在上面记着,小哲是5月13号回来的。”

    “去年5月13号?”韩印和陪同走访的陈海峰几乎同时重复道,后者追问道,“罗哲个子有多高?”

    “不算高,就一米七多点吧。”罗哲母亲说。

    系列纵火案首起案发的时间,正是去年5月13号;首个案发现场兴发旅店,恰恰也是罗哲遭到强奸的场所;而罗哲当日从深圳落魄返回江华,又遭到了继父的羞辱,以致怒火中烧、无处宣泄;再串起刚刚听罗哲母亲讲述的,罗哲幼年的成长经历和个性特征,应该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认定:罗哲就是系列纵火案的作案人。

    短暂的兴奋过后,韩印又恢复沉稳的面孔,问道:“看得出您还是非常记挂罗哲的,可是你们住在同一个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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