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在腐叶中的一枚枚果核,那是不能吃的。
胡宝生十分侘傺地走到一处溪涧边,蹲下来净手,又掬一捧凉水喝下肚,其实他并不渴,只是为了止饿。
也许喝下凉水,让他变得冷静,竟然想出了一个解决食物的办法。当天夜幕降临后,他鬼鬼祟祟地窜到山下村庄里的菜园,拔起几个萝卜,用手将上面粘着的土粒一擦,就往嘴里送。
那萝卜水分丰沛,香脆可口,他一连嚼了五六个,肚子饱了,人也恢复了精神,便继续就地拔出一堆萝卜,大约有二十来个。他揪下叶子,随手捡一块破旧的毡子兜着到溪涧边洗净后,带进洞里作为口粮备食。
三四天后,这些萝卜吃完了,也吃厌了,即使肚子饿,也不想再吃。他摸一摸口袋里10吊钱,很想到山下镇上的饭馆里吃一顿饱饭,可是他考虑到,那很冒险。白天是不能下山的,只能晚上下山,也不能太晚,太晚饭馆都会关门。
其实到饭馆去也冒险,要是镇上的熟人或饭馆的老板与酒保或食客认出自己来就完了,人家一报官,捕快追来,跑都跑不脱。他甚至还想到镇上显眼而热闹的地方或许都张贴了他胡宝生的图像,只要一露面,他这个杀妻凶手就会被人认出来。
思来想去,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连夜逃跑,到遥远的地方谋生。有了这个想法,他变得激动,就跑到洞外看天色,只是刚到下午,离天黑还有一两个时辰。
此刻,天空乌云密布,又刮起了风,像是要下雨了,又像是要阻止他逃逸。
胡宝生倒感觉下雨正是逃逸的好机会,但光着头也容易被人发现,他又想出一个办法,在毛毛细雨慢慢飘洒的时候,他潜入山下,将人家菜园边吓唬动物的稻草人头上扣着的一顶斗笠取下来扣在自己的头上。一来遮雨,二来掩护自己的形貌,以便混出集镇,逃避捕快。
雨越下越大,加上暮色降临,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但他依然高度警惕,走一段路,总要停住脚步,朝前后瞄一瞄。
要是发现前面有人与他对面“挖”过来,他便故意绕到另一条没人行走的岔路上;要是有人跟在后面,他也是这样,停在岔路上,让后面的人走过去。虽然从他隐蔽的山上下来,到集镇去不过两三公里路,但是他故意在田畈里七弯八拐地绕,将近拖了一个时。
到了集镇,渐渐收了雨脚,他戴在头上的斗笠仍不敢取下,哪怕斗笠顶部有点漏水,时而浸在脖子上,他宁可不停地伸手擦拭脖子上冰凉的水滴,也不轻易把这顶破斗笠甩掉。认为即使破了,也是个宝,它至少可以起到掩护自己的作用。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胡宝生又鬼使神差地来到野味香餐馆门口,三四天没有吃过大米饭,闻到饭菜香味的胡宝生还真想进去买一份饭菜填饱肚子抑或解馋。可是心里很矛盾,要是进去暴露了行迹,就完了。
因此,他不敢进去,连餐馆门口都不敢久站,只站在旁边。心想:不能进去当食客,闻一闻饭香味也行。
天已经全部黑下来了,他站在暗处,觉得那顶破斗笠没有必要继续戴,就甩了它,现在夜色是最好的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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