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
唐乏初挑眉道:“小屁孩儿还挺聪明?”
狼的记忆力是很好的,唐乏初虽然起初对狼的兴致不大,但是听村里的老人提过——狼道,那是一群有经验的狼踩下的路子,在林子里顺着狼道走下去,就能走到最快捷、最安全、最省力的路。
唐乏初摸着下巴,觉得有点意思,他盯着莫咽说:“那个贼之前没发现你的存在,因为你就是个小狼崽,他们没把你放在眼里,也不知道你是个进化狼。从他们踩点的消息来看,今天晚上等我们睡下熄了灯,就要进来偷东西了。”
莫咽无言地扫了眼屋内的破破烂烂。
唐乏初冷声道:“怎么?不值当啊。告诉你,这里面学问大着呢!”
莫咽看着他说完这句,又卖起关子来,气定神游地拿着小茶壶对着壶嘴咕噜咕噜喝。
莫咽脸都憋红了,别别扭扭问他:“什么学问。”
唐乏初把小茶壶放下,擦了擦嘴,指着茶壶问他:“知道这是什么吗?”
莫咽答:“茶壶。”
唐乏初冷笑:“晾你也不识货。”
他在地上走了圈,抱着胸倚靠在墙边挑起下巴说道:“你拿起来看看,这花纹,这色度。”
莫咽将信将疑地走到桌面,拿起茶壶在灯光下看。
唐乏初说道:“你看这个壶柄,看壶嘴,你仔细瞧好了,这个流口,还有这个造型。这种紫砂壶是我爹留下来的传家宝,代代相传,从我爷爷的爷爷那儿就传下来了,可谓是传世名品。一千年前就产出的壶呢。”
莫咽听得一愣一愣,下意识小心抱紧怀里的壶,“这个东西你就随手放在这儿?”
唐乏初哼哼:“要不说你不精呢,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安全,这也就识货的人能看出来,不识货的也就以为是一把破壶罢了。”
莫咽愣愣地问他:“那这屋里……”
唐乏初“嗯”道:“差不多每个都有来头。”
莫咽:“……真的?”
唐乏初:“假的。”
莫咽:“???”
莫咽:“这壶?”
唐乏初:“村东头老太太那儿五块钱贱卖的。”
莫咽:“……”
第12章不速之客
毛蛋当了十年的小偷。
毛蛋生的又矮又小,来去自如,从小就跑得快,爬树爬墙的一把好手。长大后他就辍了学,干起偷东西的勾当来。
一路来,他只偷家畜,经常那家一只鸡,这家一只鸭的偷,半夜了,他偷摸摸溜进别人家,因为偷的是鸡鸭这种家畜,通常不进屋子,就是外面搞出点动静来,里面的人也顶多不耐烦地翻个身罢了,第二天他就会托人卖掉。因为一直跑路,他很少遇到过什么。有的时候被人家发现了,因为他离大门口近,撒腿就跑,比起屋里面骂骂咧咧边穿衣服边起床的人来说,是绝对来得及的。
就这么一路摸过来,他到了唐家寨。
到了这个村他开始偷狼。
狼皮贵,赚的油头多,两张狼皮就抵得上好几只鸡鸭赚的钱。
唐家寨几乎每隔几家就有养狼的,他搞了些高科技,几个麻醉剂,喷射的那种,这么些天,就没有不得手的时候。这天晚上,他已经摸了两家的狼了,此时他在夜色里贴着墙无声地走着碎步子,他把耳朵贴在唐乏初家里的门上,没有声音。
毛蛋咽了口唾沫,刚刚他摸的是两头小母狼,这家是只小公狼,而且毛色比那两头都要生的漂亮,还更瘦——这意味着更好得手。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摸了摸胸前,那里被一只小母狼刮伤了,当他以为那只小母狼已经倒地神志不清的时候,对方却留了手,临昏睡前最后凭着意志伤到了他。
门今天是锁上的,通常锁住的屋子,屋主人睡得更熟,于是毛蛋轻车熟路的拿着个小螺丝撬开了门。
他屏着呼吸,蹑手蹑脚进了院。
院子里只有三头睡着的猪,和一小块田地,里面种了些植物,大晚上的他有些看不清。他在院子里找了圈,硬是没找着狼。之前他踩点的时候就发现这家似乎与众不同,莫非是新买的狼崽舍不得拴院里?